1.建立三個變數 1.1.N整數 重複執行直到A>N整數 1.2.A>=B 初始值A=2、B=2 A/2.3.4.5...B=A 2/2 3/2.3 4/2.3.4 5/2.3.4.5 6/2.3.4.5.6 ..... 如此重複演算A/B 直到 A=B:表示A是質數,【質數只有1和本身的因數】 此時A是質數 或 A/B的餘數=0,這個B<A,表示A有小於A本身的因數 此時A是合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