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為何【質因數分解】變數=合併【質因數分解】和【除數】和【,】 為何不直接寫【質因數分解】變數=合併【除數】和【,】 為何要多一個合併【質因數分解】???? 【質因數分解】是空格 【除數】是可以整除【被除數】 【,】是分隔用 【除數】從2開始,若由1開始算,1會列入質因數。 如果 N整數/除數的餘數=0,這個商就是新的N整數 1.N整數/除數【2.3.4.5...除數】=商 2.商=新的N整數/除數【2.3.4.5...除數】=商 ...... 直到【商=新的N整數=1】 ******************* 質因數的值為何要=合併【質因數分解】+【除數】 被除數/除數=商 可以整除時,商就成新的被除數 每次要去除新的被除數,除數都是從2開始,2.3.4.5.6..... 12/2=6 6/2=3 3/2=不能整除 3/3=1 1/2=算到被除數=1為止 1.【被除數】是固定的,因為是指定輸入 2.【除數】從【2,3,4,5....】逐次加1直到【由【商】改為【被除數】=1】 3.【被除數】除以【除數】可以整除=【商】 【商】變成【新的【被除數】】, 4.【新的【被除數】】除以【2,3,4,5....】的除數, 若有可以整除,【新的商】就是【新的被除數】 如此循環,直到【新的【被除數】】=1為止 5.把可以整除【被除數】的【除數】加到【因數分解】內,最後,在一起加到【質因數分解表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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